2013-03-20
刚刚结束的全国“两会”上,空气质量成为焦点,代表、委员们纷纷为此献计献策。而随着人们对呼吸环境的重视,汽车内部空气质量也再次进入人们视野。不少参会代表对此建议,《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可适当增加有机物挥发物质的检测项目,提高各项标准值的合格门槛,并作为国家强制性标准贯彻执行。代表们纷纷提议由国家环保部、质检总局牵头建立权威的乘用车内空气质量检测和发布机构,像中国新车评价规程(C-NCAP)那样,定期对市场上的新车空气质量进行抽检、发布,给予消费者系统、客观的车内空气质量信息,使消费者真正对车内空气污染有知情权。
部分国家车内空气质量规定
美国:美国环保局要求汽车制造厂所使用的材料必须申报,并必须经过环保部门审查以确保对环境和人体危害程度达到最低点后才能使用,申报者一旦违反规定,将负担巨额的罚款,还要召回产品清理污染,主要负责人甚至会被判刑。
德国:德国环保部门同汽车制造业协会、消费者协会等相关部门联合制定了“德国汽车车内环境标准”。要求汽车本身、装在车内的塑料配件、地毯、车顶毡、沙发等需符合德国“蓝天使”环保标志的要求。车内装饰,坐套垫、胶黏剂等装饰材料含有的苯、甲醛、丙酮、二甲苯等必须低于“德国三级车内环保标准”,甲醛含量不能超过0.08mg。
日本:日本机动车协会2005年发布了《小轿车车内空气污染治理指南》。
韩国:2007年6月5日,韩国建设部颁布了“新规制作汽车的室内空气质量管理标准”,该管理标准规定了新生产车的挥发性污染物排放检测方法和标准。
俄罗斯:俄罗斯在1999年制定并实施了P51206-98号“车辆车内污染物评价标准及方法”的国家标准,把驾驶室中的部分气体挥发的最高浓度分别做出限制,以控制车内空气的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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